台灣藥學會(聯合)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獎勵辦法
一、 台灣藥學會(簡稱本會)為鼓勵藥學研究論文發表,特訂定本獎勵辦法。
二、 凡國內外藥事機關、團體之藥師、研究人員、藥學相關系所學生、研究生從事藥學研究,並將其成果於本會所辦理之(聯合)學術研討會投稿發表者,皆可參與本獎勵辦法之評選。
三、 論文投稿原則:
1. 依發表方式分為兩類:
(一)口頭報告。
(二)壁報展示。
2. 論文第一作者需為本會有效會員,每篇論文須推派作者一人代表註冊(聯合)學術研討會,一人限代表一篇。
3. 投稿限未曾發表之論文,不可一稿多投。
4. 須遵循當次研討會主辦單位所定之規則。
四、 論文之評選由(聯合)學術研討會主辦單位所成立之學術委員會辦理之。
五、 本獎勵辦法之論文可為藥學科學、臨床藥學、藥事政策、藥事行政管理、藥學教育等類別。
六、 本獎勵辦法之評選得就第五條之各類別,擇優給予以下獎勵獎項:
1. 口頭報告
(一)特優:獎金五千元,獎狀一紙
(二)優等:獎金三千元,獎狀一紙
(三)佳作:獎金二千元,獎狀一紙
2. 壁報展示
(一)特優:獎金三千元,獎狀一紙
(二)優等:獎金二千元,獎狀一紙
(三)佳作:獎金一千元,獎狀一紙
七、 前條之獎勵類別及獎項員額,由當次(聯合)學術研討會之學術委員會依投稿數量及優劣情形訂定之。
八、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同意後施行。